土地利用類型有哪些 (土地利用類型劃分標準是什么)
發布時間:2022-10-17 瀏覽:次
土地的使用性質主要可以分為耕作層、建設用地和用途,而且根據所處地理位置的不同,它們也會有所區別。按照耕地保護總體規劃(草案)要求,農村的宅基地應該歸給農戶或是個人所有,并明確規定了農村村民建住宅占用農用地的具體條件。
1.農村村民建住宅,必須與鄉(鎮)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統一。
2.嚴格控制占用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行為,不得在已批準的宅基地上翻蓋違法房屋、私自建造的建筑物等。
3.禁止將閑置農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。
4.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1)沒有穩定經濟來源和居住困難,需要建新住宅的;
(2)原住房破舊危險,需要搬遷重建的;
(3)因國家公共安全需要遷建的;
(4)集中供養五保戶、低保戶、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任意一種類型。
5.農村村民出賣、出租住房后,再申請宅基地的;
6.多余的住房屬于危房,需要修繕加固的;
7.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形成的荒廢宅基地,要進行拆除重建或者征收時擅自對多余的住宅予以占有。
二、農村自建房怎么申請?
農村自建房申請條件如下:
1、擁有當地常住戶口且在當地居住;
2、屬于該集體成員之間相互間宅基地及房屋關系已歸屬集體,房屋歸本村集體所有;
3、無宅基地證明、承諾書;
4、因發生或防御自然災害、實施村莊整治、實施鄉(鎮)村公共事業規劃以及進行鄉(鎮)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,需征得四鄰意見而未簽訂搬遷協議的;
5、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建房的其他情況。
三、申請農村自建房需提交什么材料?
1、登記申請書;2、申請人身份證明;3、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;4、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;5、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;6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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